現場掛號

週一至週五早上:08:00~11:50下午:12:30~17:20晚上:18:00~21:20
週   六早上:08:00~11:50
  • 初診患者請攜帶有相片之健保IC卡、身分證明文件或戶口名簿至現場掛號。
  • 就醫時請攜帶健保 IC 卡,並可利用多種掛號方式完成掛號。
  • 如有優待身份請當場出示證件,如註記在健保IC卡者,請主動告知批價人員。
  • 未滿3歲兒童-由內政部補助,免出示證明。
  • 殘障手冊-重新鑑定日期尚未過期者。
  • 重大疾病卡-需醫師認定符合同一病症且有效日期未過期者。
  • 榮民-身分以健保IC卡之註記為主。
  • 福保-身分以健保IC卡之註記為主。
  • 預約掛號不接受初診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