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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/09/13 一般下肢骨折患者術後注意事項
一、手術後日常生活需知:
(1)術後以枕頭支撐,抬高受傷的肢體,以減輕腫脹及不適。
(2)手術後為了減輕傷口疼痛及肢體腫脹,依醫囑給予傷口冰敷,每次15~30分鐘。休息時間必須超過30分鐘為宜,一日以3次原則。
(3)保持傷口外觀乾燥及清潔,勿使用任何偏方及藥品。
(4)傷口引流管應平放在床上或夾於衣服上,不可反折或扭曲,避免拉扯及滑脫。
(5)患者應自主觀察末稍肢體,評估患肢溫度、脈搏、 顏色與感覺。若有感覺異常,例如麻木、蒼白或冰冷應馬上告知醫護人員。
(6)患肢如有石膏夾板或石膏固定,必須保持石膏乾燥。尚未乾燥的石膏,不可用棉被覆蓋,以免變形。
(7)手術後若無心、肺、腎臟病等之特別禁忌,水分之攝取每日至少1500~2000c.c.以上,並且多食用充足的纖維素例如蔬菜、水果,來預防便秘的發生。除此之外,在飲食上並無特殊禁忌。
(8)患者每1~2小時必須翻身,或使用床頭起身架,進行抬臀運動,來保持皮膚乾燥及清潔,避免壓瘡的產生。
(9)病患肢體如裝有骨外固定器或裸露皮外的骨針,請依醫護人員之指導執行鋼釘護理。
(10)放置於傷口的引流管,醫師會視引流量,決定拔除的時間。
二、手術後運動須知:
(1)手術後第1~2天。
1.依醫囑於患肢及健肢進行全關節運動,每日至少4次,每次10下。
2.每日執行患肢等長運動(例如:收縮及放鬆大腿肌肉)至少4次,每次至少10下。
3.依醫囑於足踝、腳趾關節活動至少4次,每次10下。
4.由床緣坐起,一天至少3次,每次至少30分鐘。
(2)手術後第3天至出院
1.依醫囑床上坐30分鐘後,協助患者利用輔具於床旁站立。一天6次,每次至
少15分鐘。
2.依醫囑在病患能站穩後,協助其使用輔助器正確行走。
◎第一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,每日一次。在第一次下床活動,需有人從旁協助,避免因姿勢性低血壓或用力不當而跌倒。
◎第二日可下床行走10公尺,每日2~3次。
◎第三日可在體力容許下,儘可能下床行走。
◎下床利用輔具(如:柺杖、助行器等)活動,應按照醫囑:如患肢不負重(患肢完全不踩地),或以腳尖著地(部份負重),並注意安全。
三、出院後衛教:
(1)出院帶藥請按時服用。
(2)保持傷口清潔與乾燥。若有紅腫、分泌物流出,或有發燒情形,應立即回診。
(3)依醫囑使用輔具(一般繼續使用三個月),並於門診追蹤檢查。